习近平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双方达成十点共识


来源: 泰亚传媒   时间:2019-08-12 22:12:02





新华社大阪6月27日电(记者陈贽 李建敏 蒋国鹏)国家主席习近平27日在大阪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6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大阪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国际格局加速演变。中日两国拥有越来越多共同利益和共同关切。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日本也进入令和时代。我们要共同致力于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使中日关系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积极因素。

习近平强调,双方要始终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践行中日“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政治共识,增进互信,推动中日关系始终沿着和平、友好、合作的正确轨道持续向前发展。要深化经贸、投资、第三方市场、科技创新等广泛领域合作,打造新的合作增长点,积极引领区域经济一体化。我们欢迎日本企业积极扩大对华合作,分享中国发展新机遇。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中日互利合作开辟了广阔天地,欢迎日方积极参与。双方要拉紧人文纽带,加强两国青少年交流,促进两国民众相知相亲。我赞同年内启动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要通过对话协商建设性管控矛盾分歧,加强外交和安全领域对话,构建建设性双边安全关系。希望日方恪守迄今共识和承诺,妥善处理好历史等敏感问题,共同维护东海和平稳定。中日应该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全球治理更加公正合理。中方支持日方办好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大阪峰会,期待峰会发出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明确声音,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稳定预期和动力。

  6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大阪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安倍表示,热烈欢迎习近平主席来日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大阪峰会,感谢中方对日方办会的支持,愿同中方加强合作,推动峰会取得积极成果。

安倍表示,日中关系重回正常发展轨道,我对此感到高兴。日方愿遵守《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等两国间重要政治文件,并本着“化竞争为协调、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共识,同中方继续共同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日中关系,并确保其长期稳定发展。两国要保持密切高层交往和对话,我代表日本政府邀请习近平主席明年春天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以推动两国关系更上层楼。日方希望扩大两国在经贸、投资、金融、创新等领域合作,愿为双方企业相互提供公平、开放、透明、非歧视的市场环境。要鼓励两国民间友好交流,办好今年青少年交流促进年,增进国民感情。日方愿同中方一道,妥善处理有关敏感问题,有效管控东海等方面的矛盾分歧。面对各种全球化问题和挑战,各国应携手应对。日方重视中方发挥的重要作用,期待同中方加强沟通和合作,维护自由公平的贸易体制,为促进世界和平稳定承担更大责任。

双方还就朝鲜半岛局势等问题交换了看法。安倍表示,日方高度赞赏习近平主席日前访问朝鲜,认为这次访问为推动半岛和平稳定发挥了重要建设性作用。

会见后,安倍为习近平举行欢迎晚宴。

丁薛祥、刘鹤、杨洁篪、王毅、何立峰等参加上述活动。

外交部官员:习近平会见安倍晋三 双方达成十点共识

新华社大阪6月27日电(记者霍小光 刘华 黄尹甲子)国家主席习近平当地时间27日在大阪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会见结束后,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吴江浩在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时表示,当前,中日关系总的势头是好的,但双方也存在分歧。两国领导人一致认为,双方应聚焦共识,管控分歧,共同推动两国关系健康发展。

吴江浩详细介绍了双方领导人达成的十点共识。

一、两国领导人积极评价当前中日关系改善发展的良好势头。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双方认为,中日都进入发展的新时代,双方共同利益和共同关切日益增多,两国关系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双方应共同致力于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

二、两国领导人重申,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践行中日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政治共识,本着化竞争为协调的精神,推动中日关系沿着正确轨道持续向前发展。

三、两国领导人同意保持密切沟通,加强高层引领,不断增进政治互信。安倍首相代表日本政府邀请习近平主席明年春天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习主席原则接受邀请。两国领导人责成双方外交部门就具体时机保持沟通。

四、两国领导人同意,进一步深化两国利益交融,加强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经贸投资、财政金融、医疗康养、养老照护、节能环保、旅游观光等广泛领域互利合作。日方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联结多样化地区的富有潜力的构想。中方欢迎日方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双方将继续着力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扎实成果。双方支持两国企业扩大相互投资,确认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五、两国领导人强调,中日都是亚洲文明发展的重要贡献者,应传承弘扬亚洲文明成果,倡导不同文明间开展平等对话、交流互鉴;应以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为纽带,持续加强人文领域交流合作。两国领导人决定,年内启动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

六、两国领导人同意,积极开展中日民间友好交流,增进相互理解,促进民心相通。双方要以今年“中日青少年交流促进年”为契机,积极开展修学旅行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互访交流活动,广泛播撒友好种子。

七、两国领导人重申,中日将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共做和平发展的伙伴。双方应加强安全领域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构建建设性双边安全关系,逐步确立稳固的战略互惠互信。两国领导人同意双方进一步加强外交和安全领域对话。

八、两国领导人同意,妥善处理敏感问题,建设性管控矛盾分歧。双方将继续推动落实东海问题原则共识,共同努力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实现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目标。

九、两国领导人认为,中日同为亚洲重要国家和世界主要经济体,应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积极引领区域一体化,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双方同意,发挥二十国集团在促进世界经济稳定发展、推动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进程,年内力争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十、两国领导人认为,中日应积极履行国际责任,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着力加强在发展援助、气候变化、军控裁军、卫生保健等国际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携手为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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