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就组织“政务院西藏工作队”,对西藏的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进行考察和评价,提出了科学开发利用的意见,从而开启了科学认识、利用和保护西藏环境的进程。
6月18日,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就。
记者了解到,70年来,西藏累计投入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达814亿元,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2.31%。2004年至2014年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9.24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10.07万公顷。天然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提高到47%。1988年以来西藏已建立47个各类资源保护区(国家级11个),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各类野生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部分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呈现恢复性增长。
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成效斐然。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降低28.1%、37.5%,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9%以上;全面实施102个城镇集中式和330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白色污染”攻坚战,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34%。
清洁能源产业壮大发展,水能、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的技术可开发量达10.6亿千瓦,电力总装机容量达423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89.09%。旅游文化、高原生物、特色工业、清洁能源、现代服务、边贸物流、高新数字等支柱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此外,西藏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法规逐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已成为西藏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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